落马贪官谈受贿:不贪感觉吃亏出狱后不碰工程

2013年12月09日06:40  法制日报 微博

  □本报记者刘百军本报通讯员周朝贵

  “爸爸加油”、“珍惜自己拥有的,不要为失去和错过的悔恨和虚度光阴”……近日,在云南省昭通监狱亲情帮教现场,笑声伴着泪水,洋溢着亲人相见的幸福和喜悦。

  记者注意到,会见打破传统的双方隔着玻璃窗拿着电话对讲的方式,而是去掉玻璃窗,将服刑人员和家属安排在一个温馨的场合中面对面交谈。

  “6个监区,每个监区10名平时积极改造或者家里有特殊情况的服刑人员参加此次亲情会见,服刑人员家属共计来了193人。”昭通监狱副监狱长张家儒告诉《法制日报》记者。

  “我是第一次陪姑妈来看表弟,参观了表弟服刑的一监区和食堂,比想象中的服刑环境好。”服刑人员家属刘敏说。

  昭通监狱监狱长张天朝告诉记者,今年4月以来,昭通监狱进一步强化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基础工作,大力创新教育改造工作手段和方法,丰富教育改造工作内容,实现监狱持续安全稳定。拓宽亲情帮教渠道、发挥亲情帮教作用,就是众多具体措施中最受服刑人员及其家属欢迎的一个。

  “监狱这样待我们,我们再不好好改造,就太不应该了。”服刑人员柳本贤说。

  据了解,在今年6月昭通监狱组织的第一次帮教活动中,柳本贤近距离接触到80多岁的老母亲,促使他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犯罪性质和今后的努力方向。

  “那次是我服刑4年多来第一次那么近地和母亲说话。”柳本贤说。

  据该监狱教育科科长王晨介绍,柳本贤来自农民家庭,父母节衣缩食供其上学。36岁时,他开始担任昭通市某县副县长,43岁任该县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。但在此期间,他利用分管交通局工作的职务之便,收受45万元贿赂款。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。由于柳本贤入监以来遵守监规、认罪服法、听管服教,多次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,先后两次被法院裁定减刑。

  柳本贤说清晰地记得第一次受贿时的情形:“刚开始觉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是违法犯罪行为,所以还是拒绝了。后来又觉得对方的确心诚意真,坚持拒绝面子上过意不去,再加上工作20多年,感觉自己吃了不少苦头,做出了不小贡献,而且从来没有多拿过国家一分钱,觉得吃了大亏,很不值得。同时认为行贿受贿是两个人之间的事,出不了问题,于是就有了第二次、第三次……”

  “我想早点出去,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,但绝不会再进入原先熟悉的工程领域了。”柳本贤说。

  (文中服刑人员及亲属均为化名)

(原标题:落马贪官:出去后绝不再碰工程)

(编辑:SN09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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